关于征集中国人民大学货物服务采购平台供应商的通知2021-05-08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货物服务采购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水平,加强对供应商的信息管理,降低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的成本,提高采购工作效率与质量,现面向社会征集货物服务供应商,参与我校校内电子卖场网上竞价、采购结果备案、合同签署等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货物类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科研设备、计算机软件、实验器材、办公设备、医疗设备及家具、图书资料;
服务类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财务会计审计服务、法律咨询服务、后勤服务、其他辅助性服务。
二、供应商申请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申请入库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符合法律法规或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流程
1.登录中国人民大学货物服务采购平台进行注册:网址为http://zhongcy.ruc.edu.cn/#/login
2.供应商在线录入有关资料,务必将下列文件全部加盖公司公章后,按照序号顺序以PDF的格式压缩并上传至附件: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扫描件(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一份证件电子版);
(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公司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5)中国人民大学货物服务采购平台入驻承诺书(附件二);
3.供应商资质审核、验证入库
平台审核供应商资质,验证通过后,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二)供应商报名在线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办的“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是企业信息真实性重要依据和审核标准,请确保以下关键内容符合要求:
企业名、法人代表(投资人)姓名、身份证真实准确;注册地、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与证照电子版及公示信息一致;认证企业不得出现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 供应商需保持手机畅通,方便审核人员电话确认。
3. 如因信息变更等特殊原因,企业真实信息还没更新到“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需线下与我校确认。
四、重要问题提示
(一)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并牢记相关账号密码,切勿泄漏他人。
(二)供应商账号参与的所有采购项目,都将视为供应商企业行为,企业应保证企业信息及其操作的准确性、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三)平台内电子竞价业务主要面向20万元以内的货物服务采购,相关制度规范、指导手册详见中国人民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及校内电子卖场网页底部。
(四)在同一时期仅允许一人作为被授权人代表企业参与中国人民大学货物服务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竞价、结果备案、合同签署等。若需更换被授权人,需与我校进行电话沟通,并重新提供授权委托书。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62511204)
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