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要求2023-12-29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扎实落实学校《关于加强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校党字【2023】87号)的文件要求。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结合实际业务工作特点,现就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高起点站位,当好学思践悟的“先锋队”
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党支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致学校80周年重要贺信精神,扎实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学校新时代组织工作会议部署,不折不扣压紧压实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体职工要保持政治定力,提高政治站位,守好廉洁底线,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切实做到以学正风,推进党员干部把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二、高标准约束,系紧清正廉洁的“安全带”
全体职工要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精神实质,强化“不敢”的威慑、“不能”的约束、“不想”的自觉;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秉公用权的干事标准,不收不义之财、不吃不义之食、不去不义之地;要驰而不息“纠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谨防“节日病”,守住“生活关”,把修身、齐家落到实处,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一)严禁收受相关业务供应商、承包商和服务商提供的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严禁收受相关业务供应商、承包商和服务商提供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含购物卡、会员卡、电子预付卡、电子红包等)及其它礼品礼金礼劵等财物;
(二)严禁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或参加相关业务供应商、承包商和服务商安排或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景点门票、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
(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私人会所性质场所,组织隐秘聚会,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同学会、校友会等;
(四)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联谊、团拜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年货、土特产品、购物卡、有价证券,印制寄送贺年卡等;
(五)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福利,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等;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
(七)严禁酒驾醉驾、组织或参与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
(八)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守规定,擅自脱岗漏岗;
(九)严禁在节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在为师生服务、消防安全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
(十)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高要求监督,画好履职尽责的“工笔画”
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党支部委员会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要抓住普遍发生、高频出现的节日“四风”问题,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作风教育、纪律教育,早敲常敲“警钟”,杜绝侥幸心理,树立正确导向,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大力弘扬公私分明、亲清分开、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同时,全体职工在节日期间应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工作安排,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和保密检查,排查风险隐患,完善应急预案。
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