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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开展“采购招标领域新政策新要求分享交流”主题业务培训学习活动2022-03-30

2022年3月30日下午,为提高学校采购与招标业务人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学校采购招标业务工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根据本学期初制定的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业务培训学习方案,组织开展以“采购招标领域新政策新要求分享交流”为主题的第三次业务培训学习活动,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全体成员参加,并邀请新校区建设办公室、审计处、校园建设管理处、后勤集团相关人员共同研讨交流。

会上,工程采购办公室陈思宇讲解《关于进一步推动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发改〔2022〕353号)以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招标投标服务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2〕79号)两份新文件的主要内容,从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投标评审要求、加强招标投标过程服务监督三个方面,着重强调新文件中的五个新要求,包括实施招标计划公示制度、简化承诺书提交方式、规范类似项目业绩设定标准、鼓励采用量化评审标准、商务标和技术标权重调整等。同时,以案例分析的方式,对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中评审因素设置要求的不同点进行讲解。

随后与会同事围绕新政策新要求展开讨论,结合我校采购招标业务实际工作,就新文件适用性范围的划定、执行评定分离的优点与难点、如何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等重点问题各抒己见,认为新政策新要求对当前采购招标业务工作会产生较大影响,建议学校在配套制度建设方面统筹考虑,尽快制定落实新政策新要求的工作方案。

通过本次主题业务交流和研讨,我校采购招标业务人员统一了对新政策新要求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规范高效开展采购招标业务,确保新政策新要求的落地执行,为把我校建设成让党放心、人民满意、世界一流高校更好地提供保障支撑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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